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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方案》明确要通过金融改革创新,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地区,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在“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全覆盖。预期到2015年,涉农贷款保持年均18%以上增长。
《方案》规定,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探索扩 大担保物范围试点,将农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草原承包经营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拟购置农机具、专利权、商标权、股权、债权、应收账款、汇单、订单、保单、 仓单等纳入抵(质)押担保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