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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住建厅了解到,目前山东已放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有条件的地市公积金贷款可“认贷不认房”。
2014年9月份,央行、银监会发布文件,明确对拥有首套房的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同时文件还明确,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
●2014年11月初缴纳半年即可贷款
2014年7月4日,住建部等3部门发文调整公积金政策,11月初济南相应规定市民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就可贷款,减免公积金贷款相应费用。
●2014年11月22日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
记者了解到,济南已开始执行降息后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下降了0.2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75%,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25%。
●2015年1月农民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山东发文规定,工作稳定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稳定的,用人单位应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可按职工工作所在地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不低于5%。
●2015年2月3日今年将提高贷款额度
记者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放宽公积金贷款条件并提高贷款额度,推进异地贷款,鼓励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公积金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