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受灾较重职工,可全额提取公积金余额!
发布时间:2023-08-13 来源:钱酷贷款 浏览次数:170 次
考虑到本次降雨历史罕见,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于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生活困难急需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提供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经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后可一次性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账户余额。申请提取职工应居住在灾情发生地或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在灾情发生地。
申请提取时,缴存职工如能够提交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出具的情况说明,由公积金中心核实后办理;对于暂时无法提交相关情况说明的,公积金中心将主动核实,确认无误的,先予容缺受理,后续补充材料。
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租房提取,和租赁商品住房提取相比有什么不同?
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后,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或提供租房合同、发票以及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等材料,经公积金中心核实无误后可每月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如余额不足的按照余额扣除10元计算。但支付的房租应符合租房区域的合理水平。